2015-06-14
QQ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追债证据

QQ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追债证据?

问:我借给了前女友5000元,她没有打欠条,相处一个多月就和女友分手了,起初她还答应还钱,并给了我1000元,但后来就不愿还钱了。我唯一能证明他欠我钱的是QQ里的聊天记录。请问,如果起诉他,凭QQ聊天记录行吗?

答:你好,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在当前司法实践领域,QQ聊天记录作为书证也属于证据的一种,但结合此案,关键问题是您所提供的QQ聊天记录能不能被法院采信。首先你要提供身份资料证明这两个QQ号分别属于你俩本人,其次聊天记录确实是你们之间的对话,而非他人代为聊天或你登陆她QQ秘密伪造的聊天记录。只要能确保该聊天记录真实可靠,法庭应该会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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