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4
暴力取证罪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证人使用暴力,以逼取证言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又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暴力取证而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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