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是企业法律人格的文字符号,是一企业区别于他企业的标志,也是企业以自己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同时又是社会对企业进行识别和评价的标志,能代表一定的商业信誉。因此,企业名称既是企业人格的体现,又是企业的一项无形财产,企业享有名称权,既是保护其人格权的需要,也是保护企业财产权的需要。
但是,同其他企业一样,私营企业的名称须经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只有核准登记注册的名称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才享有名称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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