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首都律师

还有多少"抓瞎证明"困扰我们?

日期:2015-05-13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阅读:130次 [字体: ] 背景色:        

一纸23年前的死亡证明跑了半年多 还有多少"抓瞎证明"困扰我们?

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记者翟永冠、张逸飞、刘硕)为给去世23年的婆婆开死亡证明,年近七旬的沈阳市民何荔枝从2014年10月开始,跑了7个月7个单位也没办妥。经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特事特办”,何荔枝近日终于拿到了这份死亡证明。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现实生活中有些证明是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有的,但由于各种原因,群众办理起来经常“抓瞎”。破解“抓瞎证明”难题还是需要深化简政放权、完善社会管理来推进。

一纸23年前的死亡证明 七旬老妪跑了7个月

年近七旬的沈阳市民何荔枝,因为房屋继承,需要一份23年前去世的公婆的死亡证明,走上了长达7个月的“办证之旅”。

“2013年下半年,我家房子动迁,当时房证上写的是老伴的名字。2014年1月老伴突然去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得去公证处改名才能办理回迁房的房证。”何荔枝说。

何荔枝来到沈阳市皇姑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说,房子过户的办理需要何荔枝提供老伴的死亡证明、老伴父母的死亡证明、单位职工登记表、结婚证原件、子女放弃继承房产等相关材料。其他的都还好办,就是开老伴母亲的死亡证明让何荔枝饱受折腾。

何荔枝说,她的公婆是1992年去世的,时间已久。她先找到了公婆生前的户口所在地沈阳市和平区西塔派出所及当地的社区警务大队,均没有查到死亡证明。警方说,根据规定派出所只保留近20年的居民死亡证明。

除了派出所,还有哪里可能有死亡证明呢?何荔枝找到了死亡证明的出具单位--公婆去世时的医院。可医院如今已经不在了,在原医院基础上建的新医院表示,保存死亡证明的年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死亡证明要到疾控中心办公室去查。结果沈阳市和平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疾控中心只有2000年以后的死亡证明底单。

那么殡仪馆会不会有呢?何荔枝有些跑不动了:“我打电话给沈阳市殡仪馆,得到的答复是殡仪馆只保存15年的火化存根。”

“为啥非得要一个去世了20多年老人的死亡证明?”何荔枝想不通。

此事经当地媒体曝光之后,西塔派出所决定“特事特办”,在何荔枝老人的侄女、孙女和一名老邻居的儿子在场做笔录的情况下,为何荔枝开具了公婆的死亡证明。

法律规定要办证 “抓瞎证明”跑断腿

变更房产证确实需要死亡23年的公婆的死亡证明吗?这是不是工作人员故意刁难?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公证处出具的是继承公证用来证明继承人是谁,因此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材料都不能少。而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何荔枝想要继承丈夫的房产,必须出具丈夫父母的死亡证明。

据了解,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证明作为重要前置条件,是维护权益、主张利益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公民办理很多事务,如继承、户籍、财产转移等,为了保证准确公正,很多证明材料不可或缺。但由于时间久远、不可抗因素出现以及一些个人原因,有些证明获取存在很多现实障碍。再加上我国对证明类文件要求多、数量大、适用范围广,给老百姓增加了很大的负担。

在天津一家银行工作的小胡告诉记者,有老人死亡后其子女去银行取款,但按照法律规定,其子女要想把钱取出来必须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同时还要证明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利或者已经死亡,并且到公证处开具《继承权公证书》。要办齐这些证明,需要到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父亲生前的工作单位、公证处等七八个地方来回奔波。

记者调查发现,生活中类似这种必须的证明还有不少,独生子女证明就是其中之一。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不少打算生二胎的夫妻发现,由于独生子女证明遗失等原因,被“开证明”难住了。

大连市八一路街道计生科科长孙玉玲介绍,《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在为二孩办理准生证时除了要出具常规的手续之外,还要出具能证明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独生子女证。但育龄期夫妻的独生子女证明都是在二三十年前由他们的父母办理的,由于年代较久远、居住地改变等原因,独生子女证遗失情况很普遍。

大连市沙河口区档案局工作人员吴扬告诉记者,最近半年到档案馆查询独生子女证的人数明显增加,但有很多人没有办成。如果只是单纯的独生子女证丢失,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相应的区档案局查询独生子女档案,但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户口发生多次调转,或发生离异分别重新组建家庭的话,情况就要复杂一些。档案馆开具不了证明,就要返回街道提出申请,街道协助去公安机关调档、查询婚姻记录等办法办理独生子女证。

吉林一位姓杨的女士是独生子女,其父母离异后也没有再要孩子。但由于独生子女证丢失,她先后到父母亲的工作单位、继父继母的工作单位、两处街道办事处等地开相关证明,前后跑了不下数十次,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信息壁垒导致办一个证明需要更多证明 档案保存待完善

一边是法律规定必须执行,一边是办点事跑断腿也难以“自证其明”,“证明窘境”既增加行政管理成本,也增加了老百姓的“办事成本”。

记者调查,造成“证明难”一个重要原因是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共享壁垒重重,为了办一个证明,需要办更多证明。据了解,目前不同部门间在信息等级系统建设方面存在差异,很难兼容,并且很多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共享信息,导致公民信息多头管理,信息难畅通。

此外,我国的档案保存制度也亟待完善。中南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吴晓林说,根据《档案法》,档案一般分为保存20年的一般档案和永久保存的重要档案,但一些关乎老百姓生老病死的关键档案保存年限都不长,并且保存地点极为分散。随着时间推移、保管单位变更,档案查询就会非常困难。如果相关档案没有了,公民再要开证明去证实很久以前的事,操作起来就极为繁琐。

天津社会主义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张宝义建议,对于公民重要档案的保存,应该延长保存期限或者直接设定为永久保存档案,并逐步实现电子档案管理,引入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一次登记随时可查,及时更新,避免零碎证明给百姓带来消耗。同时,对一些重要证明,个人也应该更为妥善保管,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在此基础上,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建议,应该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设信息共享平台,优化证明流程,采取更科学更多元的证明方式,避免老百姓为各种证明四处跑腿。

北京市委讲师团顾问刘景山表示,根治“证明困境”,要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老百姓从证明中解放出来也是保障民生。对于个别部门不愿割舍利益不想承担责任的,要依法追责,这样才能拆掉让百姓处处碰壁,找不到出口的办证“迷宫”。

新闻链接

90多岁夫妇结婚70年 难证明老两口是老两口

结婚70载 难证明“老两口是老两口”

成都90多岁夫妇新中国成立前结婚,结婚证丢失,办理手续被要求证明婚姻关系,多部门“踢皮球”

近日,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讨论的展开,“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再引起关注。有北京读者向新京报记者反映,一对90多岁的老夫妇在新中国成立前结婚,补办相关手续被要求证明“老两口是老两口”,遭遇不小麻烦。

新京报记者就此回访了4例此前引起关注的“奇葩证明”:卖房需出具“单身证明”、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单位先出具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证明等,有些证明经规范后已不需开具,有些证明则被放宽权限。

事件:90多岁夫妇难证明婚姻关系

王先生在北京工作,最近,他家里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岳母的父亲母亲在办理一项登记手续时,被当地部门要求证明“老两口是老两口”。

王先生岳母的双亲今年分别已是96岁和92岁高龄,两位老人居住在四川成都。

二老于1946年结婚,已经携手走过69年。2015年4月,因为要办理一个手续,需要二位老人证明他们是夫妻。王先生说,家人翻找了很久,发现目前可以证明二老关系的民国时期颁发的结婚证在几十年岁月中遗失,现在唯一能证明他们婚姻关系的就只剩下一对儿女,和满屋的回忆。

王先生称,当时咨询了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其表示,要求将近百岁的两个老人去民政部门开夫妻关系证明。

“当地民政部门表示,目前无法证明民国时期的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王先生说,两个老人随后按照要求来到公证处,公证处的答复是,需要合法结婚证,才能办理相关公证,“别说两位老人在民国时期的结婚证现在已经没法找到,就是有也无效。”公证处随即建议二老去街道办事处。于是,两个年近百岁的老人重新返回街道。

无奈之下,王先生家人找熟人走后门,半个小时后,一份盖着公章的婚姻关系证明送到了二老手中。

调查:北京成都证明婚姻关系要过几道关

新京报记者根据王先生的说法,咨询了四川成都和北京两地的民政以及公证机关,结果与王先生家老人的遭遇基本一致。

新京报记者首先咨询成都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婚姻证明丢失且结婚时间又是新中国成立前,那么可能要去档案馆去查询当年结婚的档案留存;如果不是在本地登记结婚,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记者随即联系相关辖区的婚姻登记处,其工作人员表示,两个人如果是在新中国成立前结婚并且丢失了相关婚姻证明,那么需要两人前往公证处,开具一份“夫妻婚姻关系证明”的公证,然后再到婚姻登记处补办相关证明。

新京报记者再联系成都市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两人必须持有相关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处才能给开具公证,两个人需要到社区街道开具证明证明两人的夫妻关系。

成都如此,北京的情况会是怎样呢?新京报记者联系西城区婚姻登记处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如果二老在新中国成立前结婚,那么是不能补办结婚证的,只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记者联系北京市志诚公证处了解到,两人要办理公证,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办理婚姻关系证明后,才能进行公证;户籍不在北京的,要回原籍进行办理。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表示,在此事件中,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亲自下来走走,问问周围街坊邻居,找点资料,比让两位老人跑来跑去更有效,“才能真正贯彻执行行政为民理念。”

■ 案例回访

●安徽淮北

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无需单位证明

据媒体报道,4月21日,淮北市民闫小姐准备进行淮北市教师资格证的认证,被要求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她到相山区三堤口派出所后,派出所让其先到教育局开具需要无犯罪证明的证明,淮北市相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无法出具该证明。

三堤口派出所核实事实后,最终为闫小姐出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

【回访】

5月8日,淮北市相山区三堤口派出所赵警官回应称,当地公安部门曾有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文件,要求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供单位证明。无法出具单位证明的,如有正当理由,由派出所核实后,也可为其办理。

赵警官告诉新京报记者,闫小姐的事曝光后,当地公安部门再次出台文件,为了方便群众,以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不再需要单位证明。

●甘肃兰州

开“不扰民”证明 工商局放宽权限

据媒体报道,去年9月,兰州90后青年小李从原单位辞职后,着手注册成立自己的公司,由于资金有限,和家人协商后决定,打算在自家的一套房子里开公司,去市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时,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让其到社区开具一份“不扰民证明”。

【回访】

新京报记者就此致电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该局工作人员称,房子的性质由住宅转变为了经营性场所后,确实需要出具一份“不扰民证明”。一般由社区委员会或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及征询相关居民,核实该经营性场所是不存在扰民情形后出具,目的是不打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该工作人员称,兰州市已放宽出具“不扰民证明”的权限,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所在社区、物业均可出具。

●陕西西安

住建部门研究“买卖房屋开单身证明”

据媒体报道,西安市民王嫣(化名)2002年离婚,2008年再婚,今年1月,她打算卖掉2005年时买下的一套房产,当她拿着结婚证、离婚证和婚姻登记审查表到长安区房管局办理手续时,被要求再开一个2002年至2008年间的“单身证明”,即“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回访】

5月4日,由陕西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牵头,陕西省民政厅、西安市房管局等有关人员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对开具“单身证明”的执行情况和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座谈会后,省住建厅将请示意见报送了住建部。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陕西省住建厅已要求西安市房管局就“单身证明”展开调研。该局法规处已经开始查找相关资料,并着手研究“单身证明”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湖北黄石

人行黄石支行:换残币未要求相关证明

据媒体报道,2014年12月初,湖北黄石当地文化宫社区小伙熊泽轩,妈妈给他一张百元残币,叫他到银行兑换。熊泽轩来到离家不远的一家银行,该银行要求他到社区开“不是恶意毁坏”的证明。

文化宫社区认为:“这个证明无法开。”熊泽轩的残币破损较为严重,几乎没有了一半,他怀疑是被老鼠咬的。当天,熊泽轩来到该银行。柯姓大堂经理到柜台询问后说,残币兑换的确需要到辖区社区开相关证明,原来一直是这么做的。

据媒体走访,当地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均表示,只需本人带残币到银行,通过专业验钞机识别钱币真假。在鉴定为真币的情况下,按照人民币破损的程度进行兑换。

【回访】

昨日下午,黄石当地银行的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黄石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金融机构兑换残损人民币,只视人民币残损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按一定比例兑付,没有要求到社区开任何证明。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刚 王巍 林斐然 实习生 魏思佳 李骁晋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