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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违约责任

什么是预期违约

日期:2015-12-10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6次 [字体: ] 背景色:        

什么是预期违约?

1.概念

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履行期到来后将不予履行合同。

2.预期违约的样态

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

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向对方表示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履行合同;默示预期违约则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予履行合同。

3.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

(1)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请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

(2)对方当事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待履行期届至时请求履行,对方不履行时再行请求损害赔偿。

知识延伸:实际违约

1.履行不能。即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

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主观履行不能和客观履行不能、自始不能和事后不能、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一时不能和永久不能。应注意的是,如果履行同时符合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和全部不能,此时合同是无效的,而不是违约的问题。

2.拒绝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明确表示不予履行。

3.迟延履行。即合同履行期届满,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也没有明确表明将不予履行。

4.不完全履行。即已经履行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1)瑕疵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合格)

(2)加害履行(交付的标的物不但不符合合同约定,还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

加害履行既是违约又是侵权,构成违约与侵权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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