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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诉律师

蒙冤十三年 钱仁风申诉案获依法改判

日期:2016-01-08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8次 [字体: ] 背景色:        

蒙冤十三年 钱仁风申诉案获依法改判

法制网12月21日讯2015年12月21日下午3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建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申诉人钱仁风(此前媒体写为“凤”,判决书上为“风”)投放危险物质一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宣判。云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风无罪。

2002年2月,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一家幼儿园发生了一起幼童中毒案。三名幼儿在午睡后出现身体不适,经医院抢救后两人脱险,一名两岁女童救治无效死亡。当时,根据尸检和现场勘验,警方证实女童的死因为“摄入毒鼠强”,将此案定性为“投毒案”。被控投毒者,是当时只有17岁、在该幼儿园打工的钱仁风,她也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

入狱以来,钱仁风通过各种途径喊冤,坚称自己是屈打成招,作案另有其人,真凶却并未受到调查。2011年12月,云南省高院驳回了钱仁凤的再审申请。2013年7月,云南省检察院调取了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复查。2014年5月12日,省检察院向省高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书》,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再审”。2015年5月4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9月29日,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再审。

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的再审和改判,历经钱仁风申诉、网友网络发帖、云南省检察院领导就舆情批示、省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启动立案复查程序、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云南省高院再审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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