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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成功为客户无罪辩护 彰显法治进步

日期:2016-02-24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盈科律师 阅读:254次 [字体: ] 背景色:        

盈科律师成功为客户无罪辩护 彰显法治进步

一、案情回放

2015年4月30日庞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5月19日温江区检察院决定对庞某某批准逮捕。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12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向温江检察院三次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成都分所)名誉合伙人律师阮学武及彭彬律师全面调查及沟通,2015年12月23日温江区检察院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庞某某于当日无罪释放。

二、法律思考

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加上延期羁押总计被羁押了8个月24天,经历了两次退侦三次审查起诉的情况下,案件怎么突然出现180度大转弯呢?中间又经历了哪些波澜起伏?

三、律师办案

盈科成都分所接受庞某某家属的委托,委派名誉合伙人律师阮学武、彭彬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两位承办律师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同办案机关沟通案情,对庞某某涉嫌组织传销罪的事实有了一个基本了解。

走访多位传销参与人员了解事实情况,向办案机关递交了辩护人法律意见书,阐述了庞某某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对其要求进行取保候审,并表示,即使庞某某构成犯罪也有自首等情节。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及时复印了案件的全部材料,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提交了对庞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并和检察官面对面交换案件法律意见等。

检察院在听取律师意见后两次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第三次移交审查起诉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最终在2015年12月23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四、法制思索

办案律师认为:目前,在我国司法环境中,有罪推定的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2014年刑事案件无罪率在0.066%。在此情况下,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全面推进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此案达成无罪辩护,不得不说我们法制环境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进步。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也坚信中国的法治梦一定会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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