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向第三人转让债权的,是否需要经过借款人的同意?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据此,在没有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需要按照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通知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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