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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南京分所“商业贿赂”主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日期:2013-09-30 来源: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137次 [字体: ] 背景色:        

2013年9月25日下午,由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举办的主题为“从葛兰素及多美滋等事件探讨商业贿赂”的研讨会在南京分所会议室内隆重举行,此次研讨会以当前反商业贿赂的法律热点问题为切入点,结合律师在反商业贿赂中所能作为的律师业务展开了激烈的探讨,引起了参会律师的强烈反响。
  
出席此次研讨会的律师有盈科南京分所执行主任朱鹿杰律师、高级合伙人沈飞律师、高级合伙人朱文雷律师、高级合伙人贾小江律师、高级合伙人李保军律师,合伙人孙灏律师及所里的部分律师和律师助理,另友所的金辉律师也积极参与了讨论。

此次研讨会是以在全国范围内影响重大的“葛兰素”事件及“多美滋”事件所带来的反商业贿赂浪潮为背景,重点探究律师在反商业贿赂中的作为空间以及如何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中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操作中的模糊界定,使得企业触碰商业贿赂的“法律高压线”的风险大大增高,律师在为企业中高层培训以及参与刑事辩护业务时对法律法规的准确性把握也将是大难题,但同时,我国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也为律师从事涉商业贿赂案件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法律依据。

此次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会上主讲律师各抒己见,传授经验,其余参会律师也踊跃发言,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此次研讨会明确了商业贿赂的法律概念,界定了商业贿赂罪与非罪的法律界限,分析了商业贿赂的现状以及律师在反商业贿赂中的定位。相信参会人员都将满载而归,也相信律师会在反商业贿赂中大有可为,更相信有了律师的参与,商事主体将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政府管理机构将更加廉洁,市场竞争环境将更加公平、有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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