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30
公司终⽌期法律⻛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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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依法履⾏清算义务

【基本要求】

1.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起⼗五⽇内成⽴清算组,开始清算。

2.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会确定的⼈员组成。

3. 清算义务⼈应当妥善保管公司的财产、印章、账簿和⽂书等资料。

【⻛险提示】

1. 怠于履⾏清算义务导致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件等灭失,⽆法进⾏清算的,清算义务⼈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2 司法强制清算

【基本要求】

1. 强制清算程序⼀般适⽤于公司出现解散事由但未按时成⽴清算组,或者虽成⽴清算组、但拖延清算或违法清算的情形。

2. 债权⼈、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险提示】

强制清算原则上要求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如果公司同时符合破产清算和强制清算条件,债权⼈应当申请破产清算,否则存在法院不予受理的⻛险。

03 正视破产,拒绝“谈破⾊变”

【基本要求】

1. 有权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包括债权⼈、债务⼈、清算责任⼈。

⾦融机构具有破产原因的,国务院⾦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可以提出重整申请。

2. 破产申请主体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 ⼀般破产原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的,应当认定为具备破产原因。

【⻛险提示】

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股东未届期限的认缴出资加速到期。

04 避免不当财产处分⾏为

【基本要求】

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定时期内,公司应避免不当财产处分⾏为,实现公司财产在全体债权⼈之间的公平、有序分配。

【⻛险提示】

公司在破产宣告前的⼀定时期内,实施有害于全体债权⼈利益的⾏为,属于可撤销⾏为或⽆效⾏为。

05 有关⼈员需积极履⾏法定义务

【基本要求】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公司之⽇起⾄破产程序终结之⽇,公司的有关⼈员应承担相应义务,积极配合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

【⻛险提示】

公司的有关⼈员不配合清算的⾏为导致公司财产状况不明,致使管理⼈⽆法执⾏清算职务,给债权⼈利益造成损害的,有关⼈员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可视具体情况,对有关⼈员处以罚款、拘传等。

其中,有关⼈员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经⼈⺠法院决定,可以包括公司的财务管理⼈员和其他经营管理⼈员。

06 公司股东相关权利受到限制

【基本要求】

公司进⼊破产程序后股东有的权利会被限制,例如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有的权利可以正常⾏使,例如知情权、程序参与权等。

【⻛险提示】

不同于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公司进⼊破产程序后,股东的相关权利将被限制甚⾄被剥夺,股东权利的⾏使或不⾏使应当有利于全体债权⼈利益,并不得侵犯股东应有的权利。

07 发挥重整挽救功能

【基本要求】

对可能或已经发⽣破产原因但有再⽣希望的企业,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利害关系⼈协商通过或依法强制通过重整计划,对企业进⾏经营重组、债务清理等活动,以挽救企业、避免破产,使企业获得再⽣。

【⻛险提示】

在重整期间,债务⼈的出资⼈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同时,债务⼈的董事、监事、⾼级管理⼈员不得向第三⼈转让其持有的债务⼈的股权。但是,经⼈⺠法院同意的除外。

08 和解可快速清理债权债务

【基本要求】

在发⽣破产原因时,债务⼈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破产前,向⼈⺠法院申请和解。

【⻛险提示】

只有债务⼈具有和解申请权,债务⼈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法院认可的,⼈⺠法院应当裁定终⽌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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