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民事诉讼律师 >>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基金由谁管理

日期:2016-01-1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89次 [字体: ] 背景色:        

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基金由谁管理?

作者:宋豫 范辛亚

问:从儿子满周岁开始,我和丈夫刘某便每月以儿子的名义存入300元作为教育基金。现在儿子11岁了,我和丈夫却因感情破裂分道扬镳。我要求儿子随我生活,丈夫表示同意,但提出儿子的教育基金约4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对此,我不能赞同,我认为儿子的教育基金应归儿子所有,为此发生争执。请问,离婚时,孩子的教育基金由谁管理?


答:孩子的教育基金归谁所有,关键取决于你们以孩子的名义存钱是否构成了赠与。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的行为,若受赠人接受赠与则双方间成立赠与合同。一般而言,赠与人赠与行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财产所有权进行处分,即放弃所有权;二是这种放弃所有权的行为针对特定的对象。你和刘某婚后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每月拿出300元存入银行,从存款的户名是孩子及该笔款项用于孩子的教育来看,你们的行为完全符合赠与的构成要件。赠与合同是诺成,自双方协商一致即告成立,受赠人接受赠与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你们的儿子才11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们离婚后,若孩子由你抚养、随你生活,该“教育基金”应当由你管理,刘某要求均等分割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