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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为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2亿元中期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日期:2016-01-28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盈科律师 阅读:85次 [字体: ] 背景色:        

盈科律师为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2亿元中期票据提供法律服务

广州分所讯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文号:中市协注[2016]MTN20号),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拟于2016年1月29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其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

盈科广州分所王磊、杜世雄律师参与了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期债券发行的全过程,与主承销商浦发银行、工商银行及评级机构、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通力合作,顺利促成本期债券发行。

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系广东省供销联社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注册资本61503.02万元,以资产经营、股权管理和资本运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主营业务包括农资、农副产品及商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矿产贸易四大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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