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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成都分所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18-04-09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律政中国 阅读:90次 [字体: ] 背景色:        

盈科成都分所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2018年3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成都分所)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双流)管理局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盈科成都分所指派盈科全国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成都股权高级合伙人、国际法律事务部主任肖登国律师为该合作项目负责人。

肖登国律师将带领国际法律事务部根据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组织律所相关专业律师成立专项业务运作团队,为自贸区提供全方位的全球一站式商务法律服务。此外,盈科律师事务所还将组织律师志愿队为双流自贸区内的中外企业提供免费的法律讲座和咨询。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盈科成都分所将与自贸试验区共同构建法律联盟服务平台,为自贸试验区培育国际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推动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打造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高地。

为达到这一目标,盈科成都分所将与自贸试验区共同探索金融与改革创新,协调推进自贸试验区投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同时还将协助自贸试验区构建统一集中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并凭借盈科律师事务所大平台优势为自贸试验区推荐投资、合作项目。

2018年4月13日,盈科成都分所将作为合作单位,与主办方——成都双流自贸试验区管理局、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承办方——“一带一路”法律联盟服务中心一道,举行“上海国际航空仲裁员西南服务中心揭牌仪式暨‘航空经济与航空正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

会上,盈科全国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志宏律师将作“航空领域纠纷的可仲裁性探讨”主题发言。肖登国律师将作为航空经济论坛环节的主持人参与此次盛会。

建立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举措。自贸试验区主要任务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以及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的要求,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实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

在此之前,盈科成都分所已遴选成为成都市“一带一路”建设律所联盟第一批成员单位,肖登国律师被遴选为成都市自贸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涉外法律事务专家组成员。

未来,盈科成都分所将充分利用盈科大平台资源,以平等互利、资源共享、全面合作为原则,推动自贸试验区的产业发展,将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国家重要的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开放型的金融产业创新高低及商贸物流中心。

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唯一一家成立“航空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律所,已为国内众多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及我国首架自主研发的C919国产大型客机项目提供全面法律支持。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大陆地区46家分所6000余名律师,与全球53个国家113个国际城市的法律服务网络,将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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