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推荐2015年度中国火炬创业导师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174号)要求,科技部火炬中心将通过备案的2015年度中国火炬创业导师名单进行了公布,其中,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牟晋军(广州开发区创业导师)荣获2015年度国家科技部“中国火炬创业导师”备案。

科技部火炬中心备案名单
| 火炬创业导师的由来
根据《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孵化器在新战略思考和新目标设立方面,确立了“专业化+创业投资+创业导师”的目标方向,提升孵化服务能力成为未来孵化器工作的主线。“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正是实现提升孵化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和方式。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办公室、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共同发起。
入选的创业导师,是一批愿意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科技企业作出贡献的、致力于帮助中国科技创业者与科技企业成长与成功的、具备良好声誉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内科技创新领域成功的企业家、金融投资家、管理咨询专家、科技领域大学、科研院所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等。
| 火炬创业导师的责任与使命
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工作的通知》内容,创业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致力于帮助提高科技创业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愿意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
2.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追求创业企业成功运作所获得的精神回报和成就感;
3.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比较准确的预判;
4.经历创业过程并已经获得成功,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
5.有资金资源,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率先投入或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创业导师的主要工作,是以一对一方式对创业者进行创业辅导;对孵化器创业联络员或咨询师等实行培训;对孵化器管理层进行辅导培训;对共性创业智慧和经验进行整理和传播;对科技创业环境建设和政府政策导向提出建议和意见。
立足中华腹地,广州一直走在国家创新创业工作的前沿。例如,作为首批11家“中国创业导师行动”试点孵化器之一,广州开发区启动的创业导师行动计划,也聘请了多位成功企业家、风投机构、行业专家、管理咨询专家、财税专家和法律专家担任“广州开发区创业导师”。
牟晋军律师在此前,也已经担任广州开发区创业导师,曾长期为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助力科技企业创业、加速成长提供法律服务。
| 结语
技术创业者是国家创新的贡献者,要想从中国制造实现中国创造,就必须在政策、环境上加以转变。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作为提升孵化环境的重要一环,是高成长性企业的助推器。作为中国火炬创业导师,传承的不仅仅是经验和资本,还有更重要的创新创业精神。牟晋军律师获得的国家级火炬创业导师的称号,是一种认可,也是一种责任,更鞭策着团队:吾辈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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