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师助力“捷顺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过会
2016年3月9日,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林丽彬律师、余勇波律师、张谨星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顺利通过了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股票简称:捷顺科技,股票代码:002609),捷顺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
捷顺科技于2011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出入口控制与管理行业及智能安防解决方案的首席供应商,主要经营安防智能系统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技术支持和保养服务等。捷顺公司先后被评为“中国安防十大品牌第一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十一届中国国际社会公共安全产品博览会金鼎奖”、“中国深圳百强企业”、“深圳优秀民营企业”等。
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林丽彬律师、余勇波律师、张谨星律师受聘担任捷顺科技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本次发行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林丽彬律师团队是以林丽彬律师为团队负责人,由多名精通金融、证券法律业务领域的律师及助理组成的专业法律团队。团队专注于资本市场的法律业务:协助企业新三板挂牌、IPO、上市及非上市企业并购重组、股票及债券发行。同时,团队擅长于企业的法律顾问及咨询,协助企业风险内控,为企业运营、投融资等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林丽彬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盈科深圳分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主要从事并擅长于公司、资本市场法律事务(股份制改造、新三板、并购重组、投融资、IPO、定向增发、私募基金等)、公司法律顾问领域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已为众多企业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并购重组、定向增发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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