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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福建一体化之“刑事辩护的策略与技巧”视频沙龙成功举办

日期:2016-03-28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盈科律师 阅读:32次 [字体: ] 背景色:        

2016年3月25日,盈科福州分所第二十期沙龙活动成功举办。本次沙龙活动由盈科福州分所党支部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张桂春律师为大家讲授《刑事辩护的策略与技巧》专题课程,吸引了所内近30名律师到场聆听。与此同时,盈科厦门、泉州分所也通过视频会议软件实现了本次沙龙的视频直播。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培根

“我们把自己的健康托付给医生,把自己的财富,并且有时还把自己的名誉和生命,托付给律师。”——亚当斯密

沙龙活动一开始,张桂春律师首先向在座律师分享培根和亚当斯密的这两句名言,张桂春律师表示:“刑事辩护,是律师执业领域皇冠上一颗最闪亮的明珠!以上的这两句话,就基本涵盖了刑辩律师的职责和荣耀,送给每一位到场的律师共勉。”

紧接着,张桂春律师从谈案接洽、会见交流、阅卷归纳、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进行分享,结合我国刑事辩护的现状以及自己丰富的刑事辩护实战经验,畅谈了刑事辩护的策略与技巧,以及做好刑事辩护的心得体会和建议。

张桂春律师指出:“今年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透露的司法信息为我们指明了刑事辩护的空间与着力点,要求我们自接手案件后要进行全程有效辩护:刑事立案后,可以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要求公安部门撤案,公安部门应撤不撤则要求检察机关督促其撤案。审查批准逮捕环节,在会见及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案件情况提出不构罪不捕或无羁押必要性不捕的意见。在审查起诉环节,深入研究案件后,根据案件情况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对不起诉或者绝对不起诉意见。在审判阶段,基于对案件的研究与判断,从现实条件下被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制定辩护方案。判决生效后,研判有无申诉的必要、有无再审改判的可能,为当事人申诉提出专业意见,对确有必要的案件代理刑事申诉。”

最后,在大家的积极提问中,本次沙龙活动圆满结束。此次盈科福州、厦门、泉州三所联合举办视频沙龙活动,加快了盈科福建的一体化进程,有利于三所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相交流学习,以后将不定期举办类似此次的视频沙龙活动,促进三个分所间律师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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