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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受聘担任广州种子商会常年法律顾问

日期:2016-04-25 来源: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盈科律师 阅读:87次 [字体: ] 背景色:        

在广州种子商会公开选聘201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中,德法安邦律师团在众多竞聘的律师团队中脱颖而出,于2016年4月20日与广州种子商会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法安邦律师团首席律师吴承泽成为广州种子商会唯一的常年法律顾问。

商会会长陈春山、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商会副会长常绍东、广东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所长商会副会长黄智文、商会副会长高振国、商会副会长张荣德、商会副会长钟伟雄、商会秘书长刘振祥等商会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商会简介

广州种子商会成立于1996年4月5日,是我国首家种子商会,是由广州地区种子贸易界企业和商户依法建立的地区性具有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商会现有会员单位110家,直属部门2个,专(兼)职人员5名,还有成熟稳定的专家技术团队。商会获得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推进国内外种业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广东种业在国际种业界的地位和影响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盈科律师事务所德法安邦律师团涉足农业相关大事件

1、2014年,接受在农业领域有重要影响的韩国十大企业之一——“农协”的中国全资子公司——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委托,办理轰动中国种子界案值近亿元的种业第一大案“陆丰萝卜种子抽苔开花民事赔偿案”。结果:北京世农种苗有限公司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2014—2015年,担任全国种子界持续高度关注的“陆丰萝卜种子抽苔开花”陈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的辩护律师。结果:一审判决缓刑,二审发回重审。

3、2015年4月,德法安邦律师团吴承泽律师受邀出席参加在武汉举行的“全国种企总裁沙龙”,中国蔬菜分会会长许勇等领导出席,吴承泽律师作了题为《种企如何防范生产经营法律风险》的专题演讲。

4、2015年11月8日,吴承泽律师解读新《种子法》全文,授权发表于《南方农村报》的公众号。吴承泽律师成为全文解读新《种子法》第一人。

5.吴承泽律师撰写的《新<种子法>下种子经营者如何防范刑事风险?》一文,发表于杂志《农财宝典》2015年第6期,对种企防范刑事风险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服务内容

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德法安邦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就商会及其会员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商会及其会员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风险评估等活动;审查、起草商会及其会员的各类合同;根据会员企业专项委托,做好会员企业收购、兼并、招投标、项目融资、资产重组等专项法律事务;等等。

此次作为广州种子商会的常年法律顾问,是德法安邦律师团在农业法律服务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广州种子商会相关领导表示非常高兴能与德法安邦律师团达成合作,坚信德法安邦律师团会为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德法安邦律师团首席律师吴承泽表示,德法安邦律师团受聘为广州种子商会法律顾问,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团队将充分发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优势,以及在近年来在农业领域的经验优势,勤勉尽责,全面加强对涉农的法律法规政策、纠纷特点等问题进行研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展相关法律培训、参与重大项目的审核等等,竭诚为商会及会员企业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为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护航,为种企健康发展、做大做强及维护种企合理、合法权益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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