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合同纠纷律师 >> 租赁合同

租期已满却不搬离属于何种案由

日期:2016-07-20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84次 [字体: ] 背景色:        

租期已满却不搬离属于何种案由?

【案情】

章某将坐落于县城的自有房屋一栋出租给朱某,租赁合同于2016年4月1号到期,合同到期后,朱某不予搬出,双方协商不成后,章某诉至法院。

【分歧】

租期已满却不搬离属于何种案由?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确定为排除妨害纠纷。其理由是朱某的行为妨害了章某的物权使用,朱某应当排除这种妨害。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当确定为占有物返还纠纷。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当确定为返还原物纠纷。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本案不宜定为排除妨害纠纷,所谓排除妨害是指物权人、合法占有人虽然没有失去其占有,但是其权利却受到妨害的干扰而不能正常行使。本案中章某已经失去了对房屋的占有,本案不应定性为排除妨害纠纷。

其次,本案不宜定为占有物返还纠纷,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主体是指物的合法占有人,它保护的是物的占有权,而本案权利主体章某为物权所有人。

再次,本案应定为返还原物纠纷,返还原物请求权指物权人对于无权占有人所享有的 要求其返还占有的请求权。所谓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包括两种类型,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依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为是他人的遗失物、被盗窃物等。其二:占有之始有法律依据,但后来法律依据消失了。本案就属于第二种类型,随着租赁合同的到期,朱某丧失对房屋的使用居住权,章某要求朱某搬出房屋的纠纷应当定为返还原物纠纷。

综上,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

作者:宜黄县人民法院 游朦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