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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律师协助客户完成私募基金产品发行

日期:2016-12-26 来源: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盈科律师 阅读:60次 [字体: ] 背景色:        

2016年12月6日,明台资本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成功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该基金由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成都分所)王艳梅律师及其团队协助其完成基金产品发行整体流程。

在此基金发行专项法律服务中,王艳梅律师团队为北京明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包括制作基金产品发行《基金合同》《契约型基金备案专项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冷静确认书》《回访确认书》等基金产品发行所需的全套文件。

此前,王艳梅律师团队已协助北京明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七家私募基金公司成功完成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私募重大事项变更、私募基金首只产品备案等事项。

盈科成都分所作为盈科立足于西南地区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全球性一站式金融、商务、法律服务。

在私募基金法律服务领域,盈科成都分所已为十多家基金公司提供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服务并获得客户好评。此次专项法律服务的完成,再次展现了盈科律师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精细化专业服务优势。未来,盈科律师将继续为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全球性一站式金融、商务、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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