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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律师 >> 侵权纠纷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赔偿请求权竞合时,应当如何选择

日期:2017-11-0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64次 [字体: ] 背景色: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赔偿请求权竞合时,应当如何选择

答: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赔偿请求权竞合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农民收割之时因过失而越界收取他人耕地上的粮食,此时该收割者既构成侵权,亦构成不当得利,受损人有权在上述权利救济途径之间进行选择。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二者请求范围的计算方式有所差异,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以受益人所受利益为请求范围,而侵权赔偿请求权则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请求范围。在一些领域,二者的计算方式又是存在交叉的。例如,《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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