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超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导师,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
闫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并获法学硕士学位,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拥有 16 年刑事辩护与法律从业经验,多年来致力于刑事法律研究及刑事辩护工作,曾办理过多起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辩护案件,有效地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部分案件还成功进行了无罪辩护。以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
联系电话:13671116157
代表案例:
1.王某故意伤害案(伤害致死),处理结果:有期徒刑 10 年;
2.李某故意伤害案(伤害致死),处理结果: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
3.陆某偷税案,处理结果:二审宣告无罪;
4.季某涉黑案,处理结果:成功将涉黑罪名去除,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 8 年;
5.梁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处理结果:人民检察院做出对梁某不起诉的决定;
6.中国药学会原副秘书长刘某受贿案,处理结果:判处有期徒刑 7 年;
7.陈某向原海淀区区长周某单位行贿案,处理结果: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8.樊某介绍贿赂罪,处理结果:拘役 5 个月;
9.代理周某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处理结果:成功发回再审;
10.金某诈骗、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处理结果: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11.亿霖木业非法经营案,处理结果:起诉时第一被告,判决时第四被告人,判处屠某有期徒刑 10 年;
12.田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处理结果: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13.尹某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14.郭某诈骗案;
15.张某(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郭生贵之弟)贪污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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