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过程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哪些服务?
第一,确定继承人的范围。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依照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当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开始继承。丧偶的儿媳对自己的公婆、丧偶的女婿对自己的岳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由法定继承人一人或者多人来继承。同时,他也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送予国家或者集体,或者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来进行继承。在这一个环节,遗产律师可以帮助继承人去调取其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以此来证明继承人是有权利来继承遗产的。
第二,确定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主要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理财、公积金等。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特殊约定外,在遗产继承时应当将其中的一半先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能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在这个环节,遗产律师是可以帮助制作财产清单,并且准备相应的财产凭证的。比如说,房产证、车辆行驶本、存单等,同时也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
第三,帮助继承人确定各自应当继承的份额。
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原则上是均等的。当然也有例外,如果继承人之间互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按照均等来进行继承。对生活具有特殊困难,并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尽到了主要的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可以要求多分。同样具有抚养条件以及抚养能力的人,不尽抚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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