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企业风险防控专题 >> 知识产权风险

企业应当怎样保护商标呢

日期:2013-01-15 来源:商标注册网 作者:商标律师 阅读:53次 [字体: ] 背景色:        

在竞争激烈的经济活动中,商标侵权和假冒商标一直是商品生产经营者防不胜防的问题。那么企业应当怎样保护商标呢?

1.及时取得商标专用权

商标权是世界范围内受法律保护的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法规实行属地原则,所以,自己的市场在哪里,就要在哪里取得专用权。

我国是采用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国家。在我国,企业要及时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以取得商标专用权,求得国家法律保护。千万不要被自愿注册原则所误解。自愿注册绝不是鼓励使用商标不注册,不注册就不能受到保护,甚至丧失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机会,失掉已经开拓的商品销售市场。

同时,也不可忽视在国外的及时申请注册,只要自己的商品销售到了其他国家,对于值得注册的商标一定要尽早办理相应手续。有些国家采用使用原则,商标专用权归首先使用人。在这些国家,商标使用人必须妥善保存最先使用商标的证据和不间断地连续使用证据。这样商标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2.依法使用注册商标

依法使用注册商标是保持商标专用权法律效力的基本要求,是注册人的义务。企业应严格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改变商标、自行转让商标、自行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等。

目前,使用商标不显著的状况十分严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看不见或看不清,而花费大的气力突出宣传某种起商标作用但企业又不认为是商标的东西。待消费者接受这个东西,凭它购货,而这个东西又不受法律保护,于是其他人也群起使用,此时,企业就无法控制这种混乱局面。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企业使用的标志不认为是商标,而另外的企业却以这种标志作为商标在同种商品上提出申请,一旦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原来的使用人就不得继续使用了。

所以,企业注册的商标使用要放于显著位置,凡放在显著位置上要求专用的标志,就要依法注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自己命名已完全不符合习惯与潮流,更是得不到法律承认的。

3.防止商标转化为通用商品名称

商标经长期使用,尤其成为驰名商标后,若使用、宣传不当或者被有关部门误解,都将危及到商标权。

防止商标转化为通用名称,在宣传时需要声明是“注册商标”,在使用时需要注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记。

4.关心商标审定注册程序中的权利冲突

各国商标注册程序都有保护在先权利的规定。注册授权当局也都有异议或争议程序的规定。企业应关心国内外商标的审定注册情况,注意查阅《商标公告》,发现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近似时,就要提出异议裁定申请或者争议裁定申请。

5.制止侵权行为,打击假冒商标

企业要通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了解市场情况。发现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视侵权行为的情节,警告侵权人,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故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特别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构成假冒商标罪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6.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

企业要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对商标的设计、申请、注册、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变更、转让、许可、成交、出口、广告、展览等一系列工作进行系统管理,使职工树立起维护商标信誉的观念,将“信誉第一”落实于商标。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