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疑难民事案件律师代理 >> 申诉再审

当事人应向何地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日期:2013-04-26 来源:北京律师 作者:民事诉讼律师 阅读:153次 [字体: ] 背景色:        

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提审。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