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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的基本程序

日期:2012-05-16 来源:北京律师·维权中国 作者:北京律师·维权中国 阅读:121次 [字体: ] 背景色:        

所谓非诉讼法律事务是指无争议的法律事务或是已经发生争议,但又不必通过诉讼来解决的法律事务。

1、当事人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事实的基本情况;

2、在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当事人应有明确具体的授权,即表明自己委托律师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所要达到的目的或结果;

3、当事人应提供与委托办理的事项有关的材料;

4、根据双方协商的缴费标准交纳律师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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