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种类等主要登记事项,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此外,私营企业因分立、合并而保留的企业,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合伙人,也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私营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及有关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受理私营企业变更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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