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企业法律顾问专题 >> 私营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有合伙协议就不需要登记注册吗

日期:2014-01-08 来源:互联网 作者:北京律师 阅读:164次 [字体: ] 背景色:        

林某等三人筹资准备设立一合伙企业,主要业务是货物运输。三人认为只要他们有了合伙协议,是否登记注册已经不重要,他们的想法正确吗?

林某等三人的想法是错误的,合伙企业不仅要有合伙协议,也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合伙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由此说明,合伙企业设立时应当登记,否则不能合法经营。合伙企业只有进行了登记注册,其中每一个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该《办法》还指出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类型等内容。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林某等三人设立合伙企业,他们虽然有合伙协议,但依据政策、法律的规定,他们还应当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注册。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特别提示:合伙企业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为住宅、别墅、公寓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申请人使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文件予以明确的违法建设地区、土地征用地区、拆迁地区和各区县政府明确不予登记地区的平房办理登记注册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使用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申请登记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制造、住宿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