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2
办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起诉成功案例

案情介绍:北京警方介绍马某和鲍某等本身从事 IT 行业,想到开发恶意插件劫持流量从而达到植入广告进行牟利的目的。于是他们在2015年共同出资成立了网络公司进行开发病毒,马某担任总裁、鲍某和莫某担任技术和运营总监。在开发FireBall病毒后考虑国内网络安全监管严厉,为了躲避监管就开设国外账户然后将病毒投放到国外市场。该病毒感染电脑后能够在受害者电脑上执行任意代码, 包括窃取凭据及劫持流量来获利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据查该公司在国外的账户仅在去年就非法获利近 8000 万元人民币,受感染的电脑在全球总量超过了2.5亿台。日前上述多名嫌疑人已经因涉嫌破坏计算机系统罪被海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日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案件发生后,家属慕名找到田帅律师,田律师经过会见、阅卷、向家属了解情况等,向检察机关多次书写专业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意见,先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家属及当事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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