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长春市法学会法律服务团队一行8人在团长余晓竹的带领下来到长春监狱,对法律服务站进行工作指导。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孙浩岩律师作为副团长受邀参与其中,于今玉子律师、曹阳律师作为盈科长春分所优秀律师也积极参与,共同为长春监狱干警提供法律支持,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首先,刘占忠副监狱长代表长春监狱,向服务团成员介绍了监狱自成立法律服务活动站以来的工作情况。包括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培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沟通协调、特色帮教、保障等相关配套制度,为法律服务站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始终把维护服刑人员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及时与法律服务团联系,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随后,余晓竹团长代表省法学会提出设立监狱法律服务站,这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吉林,实现依法治监的重要举措,也是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法律实践的有效途径。通过监狱法律服务可以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提升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推进监狱工作法治化、社会化建设和社会治安的源头治理,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项工作必须加强,不能削弱。
最后,孙浩岩律师站在律师的角度,发表了意见,他认为监狱法律服务很有必要,可以为服刑人员提供诉讼渠道,加强在押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对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和保障看守所良好的管理秩序起到了很大作用。
座谈会结束后,服务团人员,还实地察看了监狱法律服务站和心理咨询室,并接待了有法律诉求的服刑人员,孙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详尽解答服刑人员的各类法律问题,还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鼓励他们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努力维护自身权益,规划自己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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