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关于开展南海区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合作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镇(街)经促局初审、专家评审,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等24家各类服务机构成功入选为“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合作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16〕58号)精神,创新服务模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决定,2017年在广州、汕头、肇庆、佛山市南海区、珠海市高新区、梅州市兴宁市等6个省级小微双创城市示范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对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给予补贴,助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培训服务和管理咨询服务。具体如下:①专项法律顾问:挂牌广东省股权交易中心、企业并购、公司股权结构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等非诉法律服务;②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③非诉法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员工侵占控告、代为起草各类商事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④培训服务:为各个中小微企业提供劳动专项培训、股权激励培训、企业风险防范培训;⑤管理咨询服务:为各个中小微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咨询、企业股权融资咨询、商事合同风险咨询、劳动关系管理咨询等。
“中小微企业”的范围: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以工业企业为例,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上且从业人数1000人以上的才算大企业,任一项达不到该标准的都算中小微企业。
南海区的中小微企业(注册地在南海区且在南海区纳税)均可申请该服务券。服务券优先支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新增“规上”企业、纳入全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系统的企业。企业在浏览器中输入“www.968115.cn”,进入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浮动图标“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管理系统”,进入服务券管理系统(通过微信扫码也可)。填写基本资料注册,上传营业证照副本、完税凭证或在职员工购买社保证明、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有模版)等资料。然后申领服务券,购买服务,特别注意是必须在2017年8月4日前注册并申领服务券。本批次服务券申领结束后15天内,企业需和系统中的服务机构洽谈业务并下单,若没有下单记录,服务券将被系统收回。每家企业每年申领服务券不超过2万元;每个服务合同可使用服务券的金额按不超过合同(发票)金额的50%核定补贴;法律服务使用服务券的范围不包括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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