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未经妻子同意,背着妻子独自筹资炒股票,赚的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离婚时,因炒股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典型案例
2010年6月,龙某(男)与邹某(女)登记结婚。婚后,龙某欲投资股票,遭到邹某的强烈反对,于是,龙某背着妻子炒股票。炒股票的利润,龙某也没有用于家庭开支。2012年4月,龙某向张某借款6万元,全部投人股市。同年8月2 2日,龙某与邹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转眼到了还款日期,龙某无力偿还借款,于是债权人张某将龙某及邹某一起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借款。龙某因炒股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法律解
不属于共同债务。本案中,龙某背着其妻借钱炒股,且炒股所获利润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其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共同债务,应由龙某个人偿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 1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刈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人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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