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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盗窃“外卖” 入囹圄四个月

日期:2022-12-14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六次盗窃“外卖” 入囹圄四个月

作者:海安市人民法院 沈星杏 陈家定,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海安某步行街附近外卖频繁丢失,最后发现竟是同一男子所为。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王某系美团外卖骑手。2021年4月23日晚,王某照常派送外卖时,发现竟有一份外卖不翼而飞,无奈下只能赔礼道歉,并将外卖钱赔给买家。辛辛苦苦送餐不成,竟还做了赔本生意,越想越生气的王某在结束当天工作后仔细回想复盘,最终报案。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通知其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张某到案后主动供述了自己在如皋盗窃自行车以及在海安某步行街附近多次盗窃外卖的犯罪事实。

2021年4月初,张某在如皋一小区内看到一辆未上锁的山地自行车,遂将该车骑走,并直接骑行到海安。因其身上钱不多,为解决吃住问题,张某直接住在了当地某步行街的地下一层,并打起了外卖的主意。

据统计,张某除窃得一辆价值989元的山地自行车外,还先后盗窃各类外卖食物6次,共计217元。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案涉自行车,并发还被害人。张某亲属代为赔偿了六名外卖员的损失。

另查明,经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张某罹患精神分裂症(缓解不全),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再查明,张某曾因盗窃,于2014年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在公安机关治安询问时,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有盗窃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损失得到挽回,均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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