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的审查认定
参考案例:张某、普某运输毒品案入库编号:入库编号:2025-06-1-356-002 / 刑事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08 / (2022)渝05刑初50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5.08.11
裁判要旨
犯罪的怀孕妇女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脱逃,脱逃期间分娩后又被抓获并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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