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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专题 >> 知识产权风险

哪些情形下使用他人专利不承担侵权责任

日期:2013-07-12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网 作者:. 阅读:23次 [字体: ] 背景色:        

发明创造专利权被专利局授予后,按照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否则就构成侵权,但并不是所有利用他人专利技术的行为都要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在某些情况下自行利用别人的专利是不构成侵权的。根据《专利法》规定,下列情况使用他人专利不承担侵权责任。

一是专利权期限届满。《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权有效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超过期限后,任何人均可自行使用其发明技术。

二是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局可以在两种情况下于专利届满前终止其专利权:第一种情况是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第二种情况是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终止后他人使用不构成侵权。

三是专利权被专利局撤销或宣告无效后使用该专利。

四是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如用于家庭消费等。

五是第三人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或者销售侵权人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如甲盗用了乙的专利,而丙不知道却使用或销售甲提供的专利产品,则丙不构成侵权。

六是专利权人申请该专利之前,他人已制造使用,或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也不构成侵权。

七是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为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

八是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他人专利的不视为侵权行为。

九是经专利局给予实施强制许可权的,可自行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而不构成侵权。

十是超过诉讼时效的。《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人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超过两年后不起诉的,侵权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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