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企业法律顾问专题 >> 私营合伙企业

关于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日期:2013-07-17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网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阅读:372次 [字体: ] 背景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六条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释义】 本条是关于合伙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内容,它关系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合伙企业也不例外,合伙企业要加强企业成本核算,增强企业经济效益,就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章立制,加强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本条强调了合伙企业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内容,这对合伙企业的规范和发展来说非常必要。

企业财务制度,包括资金筹措、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营业收入、利润分配等管理规则,是企业记录财务收支,核算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和合伙人对企业进行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利益分配具有重要作用。本条要求,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制度。根据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设立后,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分别制定企业的资金筹措、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对外投资、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等管理规则。在企业正常经营期间,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财务评价,并据以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根据财务制度的要求,企业应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税收,维护投资者权益。

会计是对企业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如实记录与核算,从而合理评价企业经营效果的重要手段。本条要求,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会计制度。我国会计管理的基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务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会计制度应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等规则。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并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止日期采用公历日期。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等。

合伙企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建章立制,接受有关机关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