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企业法律顾问专题 >> 私营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替代赔偿措施的规定

日期:2013-07-18 来源:北京公司律师网 作者:企业法律顾问 阅读:22次 [字体: ] 背景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九条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释义】 本条是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替代赔偿措施的规定。

根据本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依照本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特定情况下,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范围,限于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而对该债务,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在这一点上,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对债务的清偿保障可能相对弱些。另一方面,本法对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因此,如何保护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的利益,是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保护有限责任合伙的债权人的利益,美国各州及英国在有限责任合伙立法中规定了替代性赔偿、限制合伙分配等措施,具体规定是:(1)强制保险。美国得克萨斯州规定,有限责任合伙必须投保10万元保险。其后各州的立法对投保的金额要求逐步提高,特拉华州规定为100万美元,个别州甚至达到1500万美元。也有的州规定按每个合伙人或单项业务进行保险。(2)设立独立财产或基金。美国得克萨斯州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合伙无法购买到保险,应当设立10万美元的独立基金,以偿付经法院判决的赔偿。(3)限制合伙收益的分配。美国有些州的立法对有限责任合伙收益的分配作了限制性规定。比如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合伙不能偿付到期债务时,不得进行收益分配。(4)资产的取回。英国规定,有限责任合伙清算时,如果合伙财产不够偿付合伙债务,合伙人在合伙丧失清偿能力前的5年内从合伙的提款,可以由合伙清算人取回。同时英国规定,如果提款系支付合理的家庭支出,合伙人无须将等额资产退还合伙清算人。

参考国外立法规定,并结合我国实践需要,本条规定的替代赔偿措施是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为了防止流于形式,本条特别规定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至于执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运用等具体事项,本条授权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应当尽快制定执业风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