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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事务之商账融资

日期:2012-06-16 来源:盈科律师事务所 作者:金融律师 阅读:160次 [字体: ] 背景色:        

民营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比例不足30%,内源融资匮乏;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由于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而资金是民营企业的“血液”,民营企业要发展壮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扶持。目前,在我国可供民营企业筹措资金的融资渠道狭窄、单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竞争,大量的企业将赊销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这样就形成了大量的应收账款,使企业的利润都停留在应收账款状态,妨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针对这种情况,特介绍可供民企筹资的新方法--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是企业将其应收账款按照约定条件转让给保理公司或商业银行而提前获得款项的一种融资活动。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该项金融服务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保理公司或商业银行根据商业发展向商品劳务的卖方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为卖方管理销售账户,为卖方核定信用销售额度,代卖方催收账款,并对卖方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坏账提供担保。保付代理融资与票据贴现融资的区别在于:票据贴现融资的依据主要是债权凭证(如银行承兑汇票),金融服务比较单一、且无连续性;保付代理融资的依据主要是商业发票,金融服务的内容比较复杂、且延续的时间较长。

应收账款融资特点:

1、企业可以迅速筹措到短期资金,以弥补资金的临时性短缺。

2、融资费用通常能够通过加速资金周转带来的收益。

3、提高企业的债务资产比率,不会给企业财务状况带来不良影响。

4、往往会减少企业的应得收入,如果企业的信贷信誉很低,银行等承办单位可能索取较高的利率。

5、银行等承办单位通常都要对企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比如企业应对顾客拖欠应收账款负债,当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损失等。

例如某银行推出的“保理”等应收账款融资产品,民营企业可通过银行为自己的应收账款“理财”,取得现金,解决由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越积越高问题,加速自身的发展。据某银行透露,该行最近已成功为某一著名跨国公司在华的全资子公司进行了无追索权“保理”操作。该公司生产大型设备并在国内销售,年销售额中,约一半为应收账款,数额较大,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经企业申请,该银行对其应收账款进行了无追索权“购买”,为其注入现金,加速了资金周转,优化了财务结构,促进了该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

保理业务类型

银行保理业务一般分为两种,有追索权和无追索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销售方向该银行“出售”了应收账款后,对购货方到期付款予该银行承担担保责任或“回购”该笔应收账款的责任。而在无追索权“保理”项下,若购方不履行付款义务,该银行将根据买卖合同条款向购方追索,对销售方保留在特定情况下的追索权。银行方面表示,只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产品质量稳定,应收账款具备真实、合法的赊销贸易背景,已履行对应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并能够提供相应证明且债权凭证完整、无权利瑕疵,付款人并非销售方关联企业,均可申请办理“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融资为我国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渠道,必将有力地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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