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诉讼律师 | 合同律师在线 | 知识产权律师 | 房产纠纷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 | 劳动争议律师 |
| 股权纠纷律师 | 保险律师在线 | 外商投资律师 | 土地征收律师 | 工伤事故律师 | 婚姻家庭律师 |
| 法律顾问律师 | 税务律师在线 | 银行金融律师 | 建筑工程律师 | 医疗事故律师 | 损害赔偿律师 |
罪名详解专栏简介刑事罪名详解
关于侵占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行为人所侵占的埋藏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否则不能构成犯罪。至于具体数额多少才能是“数额较大”可由司法机关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作出相应的规定。
聚众哄抢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抢夺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有时产生危及被害人安全的情形,如由于被害人毫无防备,可能被拽倒摔伤,甚至致死;犯罪分子逃离现场时,也可能将他人撞倒摔伤,甚至致死。这些情况不是犯罪分子针对被害人人身故意使用暴力所致,不能以抢劫罪论处,而可以作为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情节予以考虑。
关于破坏选举罪的处刑规定构成破坏选举罪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破坏选举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依照本条的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于报复陷害罪的处刑规定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捏造犯罪事实的方法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无论其是否滥用职权、假公济私,都应以诬告陷害罪论处,而不以本罪论处。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定义、量刑是对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的规定。这里所规定的“窃取财物”,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在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的同时,从邮件中窃取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妨害了邮政通讯,又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
关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刑规定“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经常隐匿、毁弃、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或者隐匿、毁弃、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数量较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本罪是故意犯罪,如因过失而遗失、损毁、误拆他人信件的,不构成犯罪。关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的犯罪的刑罚,依照本条的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定义、量刑构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都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政治影响很坏等等。依照本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处刑规定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的直接责任人员。这里所说的“直接责任人员”,主要包括作者、责任编辑以及其他对刊载上述内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关于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处刑规定根据本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这里所说的“煽动”,是指以激起民族之间的仇恨、歧视为目的,公然以语言、文字等方式诱惑、鼓动群众的行为。“民族仇恨”,是指基于民族的来源、历史、风俗习惯等的不同,民族间的相互敌对、仇视的状况。
![]()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