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装成套大型机械产品是否应交增值税?
问: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我单位现主要替买方设计和安装大型机械产品,包括有土建施工,但其产品的98%原件都由我单位向外厂订购,然后再由我们组装成套,请问像这样的业务,我们是应交增值税?还是应交营业税?
答:你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替对方设计并外购货物按对方要求进行安装,属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混合销售行为。对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对混合销售行为,按《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其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合计。因此,你企业应就销售货物并安装取得的全部收入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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