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重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 >> 经典案例

深圳某知名企业高管涉嫌职务侵占罪案

日期:2015-11-14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律政中国 阅读:1910次 [字体: ] 背景色:        

委托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

委托事项:代理该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辩护

受理法院:深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未提起公诉

审理程序:侦查、审查起诉、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第二次审查起诉、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第三次审查起诉、取保候审

代理结果:案件被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辩护律师的意见最终被公诉机关采纳,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取保候审(注:同案另一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在春节前回家与亲属团聚。

承办部门:盈科深圳分所刑事部

主办律师:秦建军

一、基本案情

深圳某知名企业在财务审计时,发现部分合同的客户未收到货物,近400多万元的货物及货款下落不明,遂以我的委托人具有重大嫌疑、涉嫌职务侵占罪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远赴外地将我的委托人押解回深圳调查。犯罪嫌疑人始终供述不知情。

二、代理意见

经过艰苦细致的阅卷,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1、在案证据中,无法定鉴定机构对合同中笔迹、公章的鉴定意见,合同真伪无法鉴别;

2、在案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职务侵占罪;

3、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不予起诉。

三、代理结果

辩护意见最终被公诉机关采纳,取得理想的辩护及诉讼效果。案件经检察院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在春节前回家与亲属团聚。(注:同案另一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