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打官司 >> 民事诉讼流程 >> 起诉

丈夫欠债后逃匿多年,我该如何离婚

日期:2016-01-0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00次 [字体: ] 背景色:        

丈夫欠债后逃匿多年,我该如何离婚?

问:我和丈夫2010年10月结婚,两人并没有生育小孩儿。因为丈夫一直自己做生意,我是公务员,所以家中开销都是由丈夫负担,我的工资都是只供自己消费的。2012年春节前,丈夫说自己做生意赔了,要出去躲债,之后便一去不回。他的手机号码停机了,也从没有联系过我。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我想要离婚,可是该怎么办呢?

答:您丈夫离家已经三年,并且联系不到,因此不能通过去民政局登记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结婚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按照上述规定,在您提起诉讼后,法院将会以缺席审理的方式审结此案,如果法院认为您提出的离婚理由成立,将会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您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或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

作者:王雪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