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公司诉讼律师 >> 公司解散清算

公司被吊销的后果

日期:2016-02-17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44次 [字体: ] 背景色:        

公司被吊销的后果

导读:

公司法人注销时主体资格消灭,自此,不能再以该公司名义进行任何民事活动,亦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前,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但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剖析:

公司法修订之前,许多企业通过注销、吊销等行为逃避债务,给债权人带来巨大损失,鉴此,新公司法专门规定了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时股东的连带责任。另外,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均对此类问题作出了规定:

(1)根据《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根据法律的规定,应该由其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有关机关、人员进行清算。

(2)《公司法》第193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五)清理债权、债务;(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因此,对于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有关主管机关没有组织清算组的情况下,你当然可以向主管机关要求其组织清算组,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候的被告依然是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在法律上它已失去营业行为能力,但没有失去有关的诉讼能力,只不过应该由清算组代替行使而已。法院可能中止你的诉讼,等待清算组作为被告应诉。在成立清算组后,你的债权将作为公司债务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清算。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