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刑事辩护律师 >> 罪名详解

叛逃罪

日期:2012-08-04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70次 [字体: ] 背景色: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区分叛逃罪与军人叛逃罪的界限,区别在于犯罪的主体不同。

根据刑法第109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对掌握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依照叛逃罪的规定从重处罚。这是指“掌握”国家秘密就是从重处罚的条件,而不管所掌握的国家秘密是否出卖或泄露给其他国家、境外组织或者个人。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