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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 >> 罪名详解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

日期:2012-08-04 来源:律政中国 作者: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阅读:61次 [字体: ] 背景色: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私自携带或者隐藏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而非法持有或者予以私藏,如果确实不知道是枪支、弹药而携带或者隐藏的,不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12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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