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是个人包工头,没有装修公司资质,为了能够承揽到装修项目,就经常以某装修公司的名义承接一些装修活儿。并与该装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然商量后,每年支付给林然公司几千元管理费,允许王刚在合同上盖其公司的印章。后王刚拖欠他人装修材料款,不知去向。债主于是就去找林然要账,林然显得很被动,没有想到让第三方挂靠公司还有这么多的风险?
挂靠指依附于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一般理解为单位或个人利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资质,以挂靠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挂靠方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挂靠人可以利用被挂靠企业的信誉、信用或经营资格谋求更多的订约机会;作为出借企业名义的对价,被挂靠企业往往会从挂靠人的经营活动中取得一定利益,或是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或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利润。
生活当中常常出现因挂靠经营而产生的纠纷事件,因挂靠经营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中,最常见的两种类型是:
1.挂靠单位在对外合同中发生纠纷,第三人首先追究被挂靠企业的责任。
2.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交易产生债务后,债权人会以被挂靠人作为债务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本案中,林然知道王刚以其公司名义对外承揽工程时没有反对,并且允许王刚使用公司的印章,形成了事实上的挂靠关系,在法律上即为代理关系。因此,该公司应为刘某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拖欠的债主可以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给付货款。
为此,也提醒允许第三方挂靠公司时要注意风险防范,可以与第三方签订书面经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明确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大程度上保护被挂靠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严格管理被挂靠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等“五证”,防止挂靠人过度利用被挂靠人资质;另外要避免向挂靠人签发常年授权委托证书,做到授权委托证书一事一签发,明确授权权限及期限;最后还要对挂靠人的经营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发现挂靠人超越了经营协议的范围或者权限,就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解除经营协议、向挂靠人的交易对象发出声明等形式,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