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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职工十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日期:2014-12-26 来源:北京工伤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阅读:312次 [字体: ] 背景色:        

北京市包括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2015年北京市职工十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北京市职工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21653元、最低为24330.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59088.6元、最高赔偿额为156411元。
备注:

1、以上各项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及2011年北京市关于工伤的相关政策计算所得。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必要的康复费用等。上述5-10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拿到。      

3、以上赔偿金额标准按北京市2013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9516元,即月平均工资5793元为基数计算。

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5、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6、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北京市各区县。

7、请全国各地伤者及家属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全国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各地赔偿标准也不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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