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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律师专栏简介

商事仲裁律师

  • 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和条件
    日期:2012-08-01 点击:99次

    仲裁财产保全的概念和条件 确有保全的必要。所谓确有保全的必要,即指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将来的仲裁裁决会面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情形。因此,在仲裁程序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将来的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即成为仲裁中财产保全的必要条件。

  • 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的审查
    日期:2012-07-31 点击:116次

    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的审查在仲裁法实施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前,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只约定了仲裁地点,未约定仲裁机构,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协议中选定了在该地点依法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有效,仲裁机构应当受理;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 申请仲裁的条件及申请仲裁的方式
    日期:2012-07-31 点击:66次

    申请仲裁的条件及申请仲裁的方式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是指当事人提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我国仲裁法所确定的具有可仲裁性的争议事项,以及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为双方当事人所共同选定。具体来说,当事人提请仲裁的争议事项必须是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同时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必须是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确定的或根据仲裁协议所选定的,否则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 仲裁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具有可仲裁性
    日期:2012-07-31 点击:73次

    仲裁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必须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当事人与仲裁参加人、仲裁参与人不同。仲裁参加人是指参加仲裁活动,并依法享有仲裁程序中的权利,承担仲裁程序中义务的人。仲裁参加人除包括仲裁当事人以外,还包括仲裁代理人。仲裁参与人除包括仲裁参加人以外,还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关于仲裁程序中是否存在第三人,我国仲裁法未做规定。

  • 仲裁协议的失效不同于仲裁协议的无效
    日期:2012-07-31 点击:71次

    仲裁协议的失效不同于仲裁协议的无效 因当事人协议放弃已签订的仲裁协议,而使该仲裁协议失效。协议放弃已订立的仲裁协议与协议订立仲裁协议一样,都是当事人的权利,仲裁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协议放弃,则失去效力。当事人协议放弃仲裁协议的具体表现为: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书面协议,明示放弃了原本有效的仲裁协议。

  •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日期:2012-07-31 点击:89次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根本原则,它贯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终。仲裁协议的订立,也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以胁迫的手段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违反了自愿原则,所订立的仲裁协议不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仲裁协议成立的有效要件。

  • 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
    日期:2012-07-31 点击:139次

    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我国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仲裁法的这一规定,在我国,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都有权确定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当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时,人民法院有权对此作出裁定。

  • 仲裁协议必须具备法定的内容
    日期:2012-07-31 点击:80次

    仲裁协议必须具备法定的内容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在仲裁实践中,当事人只有把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同时,仲裁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的范围,即仲裁庭只能在仲裁协议确定的仲裁事项的范围内进行仲裁,超出速一范围进行仲裁,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经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不予执行或者撤销。

  • 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日期:2012-07-31 点击:372次

    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强调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是为了从法律上确认当事人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主观意愿,特别是双方当事人就所发生的争议以何种方式解决发生冲突时,可以以此作为仲裁的依据。 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内容

  • 仲裁规则的主要内容
    日期:2012-07-31 点击:105次

    仲裁规则的主要内容 仲裁管辖;仲裁组织;仲裁的申请、答辩和反请求程序;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审理和裁决程序;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仲裁文、翻译、送达、仲裁费用等。仲裁规则的作用仲裁规则是进行仲裁活动时必须遵循和适用的程序规范。仲裁规则具有以下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一套科学、系统、明确的仲裁程序规则,便于双方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适用和遵循,以迅速、有效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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