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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时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日期:2015-12-04 来源:互联网 作者:网 阅读:28次 [字体: ] 背景色: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都归属于总公司,这在客观上增加了总公司的法律风险。

母公司被认定为滥用有限责任。实践中,有的企业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就是作为母公司对外生产、经营、投资的一个“挡箭牌”,子公司完全由母公司在背后操控,子公司只是一个“空壳”,盈利归属母公司或母公司参与分红,亏损则由子公司以其有限资产(大多数的情况就是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法律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规制,如果企业出现违法情况,就可能面临被“揭开公司面纱”,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同样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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