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网站          
 
 

合同纠纷律师 >> 租赁合同

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承担责任

日期:2015-12-31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2次 [字体: ] 背景色:        

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是否承担责任?

作者:程 娜

问:我从某旅游公司承租了一辆捷达轿车,租车时约定租金为人民币350元/天,共租2天。我办理手续后当天将车提走。第二天上午,我驾驶该车前往郊区办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该车起火燃烧并烧至完全无法使用。后经调查,确定该车起火是由于车内电线老化引起,现旅游公司要我赔偿车辆损失,请问我是否应该予以赔偿?

答:你不用对车辆损失予以赔偿。《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你承租了捷达轿车就对它有妥善保管的义务,现该车虽然毁损灭失了,但并不是由于你保管不善造成的,因此你不用赔偿该车的损失。不仅如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现由于不可归责于你的原因导致了车辆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你不仅不用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某旅游公司减少租金。



扫描左边二维码手机访问

分享到微信

1. 打开微信,点击“发现”,调出“扫一扫”功能

2. 手机摄像头对准左边的二维码,打开文章

3. 点击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