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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迫实施犯罪行为的,还构成犯罪吗

日期:2019-03-04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225次 [字体: ] 背景色:        

被强迫实施犯罪行为的,还构成犯罪吗

答:行为人被迫实施犯罪涉及的是胁从犯的问题,胁从犯是指行为人不是主动参加犯罪,而是由于其他犯罪人的威胁、恐吓而被迫参加犯罪的。比如,其他犯罪人扬言威胁其家人的生命、健康,威胁要散布其隐私、毁坏其名誉等,行为人出于这些恐惧参加了犯罪。我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由此可见,对于胁从犯虽然是构成了犯罪,但是我国刑法对待胁从犯的态度是比对待从犯的态度缓和的。主要原因是胁从犯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比较小,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根据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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